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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细则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协调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实验室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实验课教学的水平和质量、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每学期末由各教研室制订下学期实验项目计划和实验项目计划执行老师,上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下发实验室执行。

二、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在每学期末结合下学期实验计划提出仪器、设备更新、维修及药品采购计划、上报实验室,及时安排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三、实验室教师在教学中要严格执行实验课基本要求,在实验室和各教研室领导下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经实验室确定的实验项目,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因仪器、药品不能满足要求确需变更实验项目时,需由教师提出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教师组织实验课教学时,要按以下过程进行:

1、对每个实验项目必须提前做准备实验并认真填写“准备实验

情况登记表”,在实验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并写出教案。实验室每学期检查一次准备实验情况及教案,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及评奖的重要依据。

2、教师在上实验课时,必须提前10-15分钟到实验室,再一次检查仪器药品的准备情况,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报告,填写学生到课登记表,督促学生搞好实验室卫生。

3、教师在本门实验开始前,应向学生介绍实验基本内容、整体安排;实验所用主要仪器、药品,使用常识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学生完成各实验项目的要求及实验考察、考试安排等。要注意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实验课前讲授,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

4、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其它工作。若检查发现无故离开10分钟(可以累计)者,视为实验事故处理。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纪律和实验室规程。对于损坏仪器设备的学生要坚持执行赔偿制度。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情况应做出详细记录,认真批阅实验报告,连同实验预习、实验记录一起作为平时成绩打分的重要依据。

5、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在实验前做好仪器设备、器材工具、药品等一切准备工作,处理可能出现的一切故障,确保实验过程顺利进行。

6、教师对学生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出现的方面的问题要逐项如实登记。登记的主要问题可包括:本次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配件是否齐全;药品、试剂使用种类和数量,是否有因试剂配制而出现的实验现象不正常问题。

7、教师要及时认真完成实验内容更新计划中规定项目的准备,预备实验及其它实验研究工作。

8、实验室工作人员也要随时关注学生实验,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下列问题要逐项进行登记:

1)实验课教师能否坚守岗位并认真进行实验辅导。

2)学生损坏仪器、浪费药品情况。

3)实验后公用设施、仪器、药品的完好程度,卫生打扫情况。

8、实验室各类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作细则,凡违反者按《地理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各类人员考核办法》中相应条款执行。

 

 

地理科学与环境学院实验室                                       

二零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