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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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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 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 申报工作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点推荐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领域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加大对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人才的支持。

(二)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的申报限额为2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推荐3名候选人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申报单位应提供比例不低于1: 1的配套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确保现已全职回国工作且在海外无工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需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模板)。

(二)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一式两份送至科研管理处项目管理科(服务楼4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C3368919@163.com, 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高层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形式审查清单”。

联系人:党建华

联系电话:356516213709175795

电子邮箱:KJC3368919@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