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宝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研究。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宝鸡“十四五”发展目标及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一四五十”发展战略,针对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制造宝鸡、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枢纽城市、健康宝鸡、平安宝鸡等建设目标,重点开展高质量项目建设、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数字赋能、制造服务业、文化产业、城乡建设与治理、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引进与保障等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实践性应用对策研究。
二、选题说明
2022年度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
2. 2022年度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为应用对策类研究,立项向对宝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实践价值的选题倾斜,向“研究方向”所列相关内容的选题倾斜。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
3. 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上一年度承担课题没有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项课题;
4.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包括各类基金项目、规划课题、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部门招标或委托课题等),不能申报市社科专项课题;
5.为保证课题研究工作整体进度和实效性,研究成果要在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哲学社科办申请结项,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延期结项;
6. 2022年度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将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进行评定,课题资助经费将在结项评审后,根据相应等级一次性拨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不拨付经费。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8日前将《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6份)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服务楼414),上述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宏伟
联系电话:3565162 15353804962
科研管理处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