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环境学院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让大型设备为教学科研服务,提高其利用率,使大型仪器更好得到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大型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办法。管理人必须熟悉仪器的原理,熟练掌握操作步骤和维护保养程序,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运行、确保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条 大型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该设备所在实验室的所有资产、安全(包括水、电、气、药品和防盗)和卫生负责。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管理和使用日志记录(如测试时间、项目编号、样品数目、人员等),以备检查。
第三条 大型仪器使用由该设备的管理者掌握,但每周至少固定一天在实验室坐班,以备其他老师测试样品,具体时间由管理者自己制定,定好后在网上对外公布,仪器运行期间设备的安全由管理者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实验中心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条 大型仪器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以及使用率的高低,是衡量我院教学科研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管理好使用好需要时间、精力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我院每学期应按照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大型仪器的管理者给与符合实际付出的相应工作量或报酬。
第五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已启用监控录像和智能门禁系统,大型仪器不得随意转移、外借、交由学生或其他人员单独使用,如需外借,需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实验中心授权的个人门禁严禁外借,一经发现将取消授权。
第六条 大型仪器每学期所需保养、教学耗材,由仪器管理者按照相关要求每学期开学初上报一次,其余时间不再受理。仪器维修需填写全校统一的仪器维修单后上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